为多征集高学历青年特别是高中以上各级各类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今冬征兵政策规定作出了较大调整。
根据河南省征兵领导小组要求,
文化条件提高原则上不征初中生
今冬征兵标准大幅度提高。目前我军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作战思想、训练模式、武器装备、管理体制等各方面都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对兵员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今冬征兵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加大对大学应届毕业生征集力度。征集的男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除少数民族青年外,原则上不征集初中生。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员工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也可报名应征。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在校生(主要指2009年入校的员工),入伍后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学历层次越高征集条件越宽
为适应征集对象主体的调整,选征更多高学历高素质青年,今年对高学历青年的征集条件有所放宽。一是放宽了年龄要求。征集的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员工入伍。二是降低了视力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兵种外,陆勤兵对不同文化层次的青年视力标准要求不一。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在校老员工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六项优惠政策偏爱高校应届毕业生
为鼓励大学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入伍,河南省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征集。优先批准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在县(市、区)范围内体检政审合格的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二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三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四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是退伍后可重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
六是农业户口大学毕业生按照非农业户口征集,不列入非农征集比例,定兵时据实统计,由征兵办公室和民政部门共同审核后,单独发放《优待安置证》,退役后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同等待遇。
国家补偿学费每学年不高于6000元。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
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员工,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以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女兵全向社会征集11月中旬发布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女兵征集质量,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女兵征集进行了调整改革。一是调整了征集对象,由过去只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调整为征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员工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二是改革了征集模式,变部分面向社会为全面推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制度。由省、市两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在省、市两级范围内同时公开征集。具体报名应征办法,11月中旬省、市两级征兵办将面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公布具体条件标准、报名方式、评分办法等。